兴宁市罗浮镇Y113 线K3+480~K3+525段水毁修复工程
投标邀请书
XXXX、XXXX、XXXX:(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罗浮镇Y113 线K3+480~K3+525段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兴宁市交通运输局文件以兴交字【2026】2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招标人为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投标。
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该段道路进行修复工程及完善安全设施,主要工程包含路基防护工程、路面修复工程、排水附属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平纵指标维持原有技术标准不变;新建5.5m高衡重式路堤墙30m,挖补修复路面60 m²,拓宽路面37 m²。新建拦水带50m,新建急流槽11.7m 长。路线全长 0.045km。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路基防护工程、路面修复工程、排水附属工程、安全设施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333566.00元(含建安工程费:322795.00元,预备费:10771.00元)。 注:预备费为非竞争性报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如做调整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请于 2026 年04 月 07 日至2026 年04 月 13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州市数联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南路电信枢纽楼附楼12楼1203室)持本投标确认通知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04 月 14 日11: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南路电信枢纽楼附楼12楼1203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梅州市数联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宁市人民大道3号交通大厦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南路电信枢纽楼附楼12楼1203室
联系人:叶工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753-3396656 电 话:0753-2299865
2026 年 04 月 07 日